• 切合您的需要
  • 計劃特點

立即投保

切合您的需要

  • 補助您於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

  • 保費相宜

  • 為摯愛家人增添保障

  • 產品影片

於此述明的產品資料並不包含保單的完整條款,而有關完整條款載於保單文件中。

計劃特點

  • 每日住院入息多達730日,以每次住院計算

    若因受傷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療,每日可獲住院入息(每次住院多達730日),讓您於接受治療期間無需擔心經濟問題。

    若需要入住深切治療部,每日可獲雙倍住院入息(包括原來每日住院入息),上限30日。

  • 繳付8年保費享有10年保障

    您只需要繳付8年保費,便可享有10年保障。

  • 三個計劃級別切合您的需要

    本計劃提供三個級別選項,切合您的個人需要。

    • 計劃 1

      HKD600.00

      每日住院入息
    • 計劃 2

      HKD900.00

      每日住院入息
    • 計劃 3

      HKD1,200.00

      每日住院入息
  • 身故賠償為家人增添保障

    若於保單生效期間不幸身故,本計劃提供身故賠償相等於總已繳年保費等值的150%。

    人生難免會出現意外,若於保單生效期間因意外事件不幸身故,本計劃額外提供意外身故賠償相等於總已繳年保費等值的50%。

  • 108%期滿保費回贈

    不論在保障期內曾經索償每日住院入息或深切治療賠償與否,您都可以於保單期滿時獲退回總已繳年保費等值的108%。

  • 申請簡易,無需驗身

    您只需作出簡單健康申報,即可完成核保,申請程序簡易,無需驗身。

保障一覽表
每日住院入息
賠償(1)(2)(3)
  • 每日 HKD600
  • 每日 HKD900
  • 每日 HKD1,200
每次住院(5) 最多賠償730日
深切治療賠償 (1)(2)(3)
  • 每日 HKD600
  • 每日 HKD900
  • 每日 HKD1,200
每次入住深切治療部最多賠償30日
身故賠償
150% 總已繳年保費等值(4)
意外身故賠償
額外 50% 總已繳年保費等值(4)

備註:

1.

住院指受保人按醫生建議登記入院作為留院病人就受傷或疾病接受治療而住院最少六小時並於出院前持續留院,因同一或相關之傷病或其併發症而多次住院,若每次住院相距上一次住院不超過90日,將被視為同一次住院。

2.

若受保人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日本、台灣、南韓、美國、加拿大、西歐(即奥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及梵蒂岡)、澳洲及紐西蘭以外地區入住醫院及於留院期間入住深切治療部(如適用),每日住院入息賠償及深切治療賠償將減至列於有關金額的50%;及每日住院入息賠償就每次住院的最高賠償期限為90天。

3.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日或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之前或之後的30日內患上疾病,將不能獲得每日住院入息及深切治療賠償。然而,若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日或之後發生意外而導致受傷,本公司將會支付相關保障。

4.

總已繳年保費等值指於相關日期並以年繳保費計算的累積總保費,計算方法為年繳保費除以十二再乘已繳付之月份數目。保費徵費或任何其他保障項目(如有)的保費並不包括在內。

5.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醫院而言,如入院時它們不在本公司提供的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定醫院名單」內,它們即不符合「醫院」定義。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定醫院名單」, 請參考以下下載部份。

**

我們只接受每位申請人受保於一份立安心 108 保費回贈住院入息保。

  • 重要資料

    *

    此為無分紅產品及非償款性質住院現金保險,補助您於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

    *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費年期準時繳交保費。如果您提前終止本計劃或提前停止支付保費,您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喪失保障、支付退保費用及財務損失。

    *

    我們保留權利在每個保單週年日根據整體理賠情況及保單續保情況和調整特定風險級別的保費。除非我們於保單週年日前向您發出通知,否則保費將不會調整。為免存疑,本公司不會基於個人而調整保費。

  • 主要產品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

    如保單權益人於保單期滿前提早退保,只能收取扣除保單所有欠款後的退保利益,而該款項或會遠低於已繳交之保費總額。

    信貸風險

    您支付的保費將成為我們資產的一部份,所以會受到我們的信貸風險影響。我們的財務實力亦可能影響履行本保單契約的能力。

    通脹風險

    您應留意通脹會導致未來的生活成本增加。因此,您現時預備之保障有可能無法應付未來的需求。

  • 主要不保事項

    每日住院入息賠償或深切治療賠償:

    *

    任何已存在醫療狀況;

    *

    在保單生效後的30天內出現徵狀的任何疾病;

    *

    企圖自殺或任何自殘行為,無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

    *

    服用非由醫生處方或指引下的藥物、濫用酒精或服用毒藥;

    *

    職業或任何危險活動或運動;

    *

    心理或精神問題及精神疾病或紊亂;

    *

    一般健康檢查、康復、看護或療養、牙科治理、預防或疫苗接種治療、整容手術或治療

    意外身故賠償:

    *

    疾病或任何感染;

    *

    企圖自殺或任何自殘行為,無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

    *

    服用非由醫生處方或指引下的藥物、濫用酒精或服用毒藥;

    *

    自願或非自願服用或吸入毒藥、氣體或煙霧;

    *

    除賽跑外的各種競速比賽,或參與任何形式有報酬及收入的專業運動

    列出項目只供參考,有關全部及詳細不保事項請參閱保單條款。

  • 冷靜期權益

    此權益容許您於冷靜期內取消保單及獲退還已繳保費。取消保單通知必須於(i)保單或(ii)冷靜期通知書交付您起計的21個曆日(以較早者為準)內由您簽署並由我們的總辦事處直接收到。冷靜期通知書是在交付保單時給您以就冷靜期一事通知您的一份通知書。

下載

  • 註:
  • 1.本產品由立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保,只擬於香港銷售。
  • 2.此網頁只載有一般資料,僅供參考,並不包含保單的完整條款,有關保障範圍、詳情及保單的完整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如果保單文件與此網頁內容不符,則以保單文件為準。

如有查詢,請按"聯絡我們",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3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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